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本科专业毕业。擅长法律领域:刑事辩护、合同纠纷、工伤事故、人身损害、婚姻家庭、遗产继承、保险理赔和风险代理。本人简历:任初中教师四年,从95年初开始从事法律服务,并先后在丰都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向涛律师
手机号码:185809653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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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5002200710329637
执业律所:重庆东龙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42号三单元201室(检察院和法院对面)
上诉人:XXX,男,1961年11月28日出生,户籍所在地江西省永丰县。
上诉人因XXX有限公司及XXX、XXX、X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,不服XXX人民法院(2006)XXX字第XXX号刑事判决书,现提出上诉。
上诉请求:
1、撤销XXX人民法院(2006)XXX字第XXX号刑事判决书;
2、依法宣告上诉人无罪。
上诉事实及理由:
一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,认定上诉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没有充分证据
二、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,认定上诉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没有法律依据
三、原审法院避重就轻,对本案关涉定罪量刑的焦点问题含糊其辞甚至视若无睹,在罪与非罪的关键问题上逻辑混乱,前后矛盾,是非颠倒
综上,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,适用法律不当,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,依法宣告上诉人无罪。
此致
XXXXXX人民法院
上诉人:XXX
xxx年xx月xx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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